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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了這照片讓我想到之前周杰倫被偷拍搶相機,

原來我也有當狗仔的能力啊!而這能力竟然是讓影相中人發火 >"<

話說這天我們去吃下午茶,那為什麼我的部落格上沒有介紹這間下午茶呢?


不是我發懶,而是這家店已經結束營業了,不過還是將當天用餐過程,側照涵涵的照片放上來,


用手拿生菜真的很不衛生,但講也講不聽,氣死我了,


邊喝湯邊玩,真是的!就不能專心點嗎?


吃沒多少東西,就開始吃冰淇淋!


這張照片應該可以放在數字周刊上吧!最喜歡捕捉明星翻白眼、露出黑森林...等照片!


小妞說要開始講故事給我聽,就一邊講一邊想....



[碎碎唸]
原來當狗仔只要一直拍,就有可能會拍到受訪者沒注意的畫面,
當狗仔一點也不難嘛!把我家小妞惹惱更是簡單 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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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惡犬女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